洛陽“金錢豹”侵犯商標權 被判決賠償16萬
發布時間:2015-05-15
洛陽金錢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洛陽金錢豹)因涉嫌侵犯商標權以及不正當競爭,被上海金錢豹宴會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簡稱上海金錢豹)訴至法院。5月5日,上海金錢豹收到了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書。法院認定洛陽金錢豹公司已構成侵犯商標權和不正當競爭,要求其立即摘牌,到工商局變更企業字號,并賠償上海金錢豹經濟損失16萬元。
因商標專有權,兩只“金錢豹”對簿公堂
洛陽金錢豹于2013年在洛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于2013年12月在洛陽開業,并使用了“洛陽金錢豹海鮮自助”字樣。
洛陽金錢豹開業后,上海金錢豹就不斷接到顧客的投訴。對此,上海金錢豹調查后認為洛陽金錢豹侵犯其商標專用權,并構成不正當競爭,起訴到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上海金錢豹提出訴求,要求判令洛陽金錢豹立即停止使用“金錢豹”字樣,并立即到工商部門辦理企業字號變更手續;判令洛陽金錢豹向上海金錢豹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合計人民幣100萬元。
洛陽“金錢豹”侵犯了商標權,并構成不正當競爭
此案在審理過程中,洛陽金錢豹是否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成為案件焦點。
洛陽中院法官審理后認為,洛陽金錢豹在其海鮮自助餐廳中使用的“金錢豹”文字,尤其是在餐廳的招牌和宣傳單上,“金錢豹”的文字突出醒目,易使公眾產生誤讀,且從百度、大眾點評網等的評論來看,消費者產生了誤讀,所以已構成侵犯商標權。
另外,原告在10多年的經營中,在全國設有分公司及相關聯店近30家,可認定原告在上海、北京等地有一定的知名度。在此情況下,被告仍以“洛陽金錢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作為企業名稱,造成混淆,所以被告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
最終,洛陽中院判決洛陽金錢豹立即停止在其經營場所外牌匾和經營場所內物品上以及網絡宣傳上使用的“金錢豹”三字;停止使用帶有“金錢豹”字號的企業名稱,并立即到工商部門辦理企業字號變更手續,變更后的企業名稱不得以“金錢豹”為字號;綜合考慮被告的經營規模、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性質、期間、后果以及原告維權的費用,判決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6萬元。
洛陽“金錢豹”招牌仍在,上海“金錢豹”認可判決將維權
去年12月,洛陽金錢豹就因為法人尹春潮失聯,并且拖欠裝修款以及70多位員工35萬多元工資,最終引發員工罷工,于去年12月17日停業。其間,多位員工告訴記者,尹春潮已被公安機關抓獲。據洛陽市公安局金谷派出所一位姓李的民警介紹,員工說的情況屬實,但尹春潮的案件具體是由東關派出所還是金谷派出所負責,并沒有透露。
12日中午,記者再次來到位于西工區中州中路與解放路交叉口附近的洛陽金錢豹。發現“洛陽金錢豹海鮮自助”的招牌仍在,餐館大門緊鎖,店內空無一人。
“我們還是很認可這份判決結果的,目前沒有上訴的打算。”此案上海金錢豹代理律師張勇說,待判決生效后,公司會派人來洛陽,配合法院督促“洛陽金錢豹”摘牌,并到工商局變更企業名稱。對于16萬元的賠償款,上海金錢豹會配合洛陽法院以及公安部門,對最后能追回的“洛陽金錢豹”營業款,和員工以及其他債權人一起,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分配。
來源 : 紅餐微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