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將至商戰硝煙起 餐飲店突擊漲價遭質疑
發布時間:2012-02-13
[摘要] 春節的年味還未遠去,情人節又要到來。浪漫的情人節,大餐自然不可或缺。然而,時下一些知名餐廳竟然利用情人節或大幅抬高最低消費門檻,或規定“訂金不予退還”。浪漫的情人節,大餐自然不可或缺。然而,時下一些知名餐廳竟然利用情人節或大幅抬高最低消費門檻,或規定“訂金不予退還”。在餐廳的諸多限制性規定中,今年情人節晚餐儼然成了消費者甜蜜的負擔。
對此,北京市消協副秘書長屈建輝今天上午表示,經營者不能以設置“最低消費”,要求消費者支付最低消費額。餐廳設置消費門檻是霸王條款。
消費怪象
若未前往餐廳訂金不予退還
“情人節晚上要是不能去,訂金還不能退給我。”今天,消費者孫小姐告訴記者,她預訂前門M餐廳時,餐廳表示,要提前交納688元的套餐費用,才能在情人節留位,而如果消費者沒能如約前往,訂金卻不能退給消費者。
隨后,記者以消費者的身份咨詢了這家餐廳。餐廳接線人員表示,消費者提前購買的是餐廳的預售券,憑券才能在2月14日當晚進入餐廳消費,預售券售出后是不退的。
不僅這家餐廳,在創意菜市場頗有名氣的梧桐,也給情人節晚餐預訂,設置了訂金。“需要提前交400元訂金,以便能確保座位。”梧桐的訂餐人員告訴記者。而當記者問及,如果不能去,訂金能否退時,這位工作人員則表示,“可以留到下次消費時直接劃取。” 在記者再三詢問下,該工作人員才表示,如果當天來取,也可以退還。
最低消費門檻高出平時一倍,除了訂金難以退還,記者發現情人節餐飲市場還出現了提高消費門檻的情況。部分餐廳推出的情人節套餐設定的最低消費門檻,比其平時的人均消費高出了一倍有余。
位于工體西路的金鏈花泰菜在情人節推出999元和1314元的兩種套餐。雖然餐廳接受散點,但是最低消費也要達到999元才可以。而據大眾點評網顯示,該餐廳平時的人均消費不足200元。
位于亞運村的馬哥孛羅咖啡廳是一家自助式餐廳,平時晚餐的價格是198元,而情人節當晚一個人就要366元;秦唐中餐廳平時的人均消費約為400元,而情人節當晚提供的雙人套餐加上服務費,達到了1366.2元。
在大眾點評網上顯示人均消費215元的梧桐,在情人節當天提供999元的雙人套餐。
不過,記者也發現雖然門檻大幅提高,但預訂仍舊火爆。金鏈花泰菜、秦唐等餐廳的預訂都已經超過了八成。
梧桐更是表示,只有吸煙區還有空位,餐廳幾乎被訂滿。“我也沒辦法,女朋友點名要去梧桐,這天挨宰也只能認了。”市民林先生表示。
消協聲音
設消費門檻屬霸王條款
針對情人節期間,餐廳提高消費門檻、不退訂金、設置最低消費的問題,記者今天上午采訪了北京市消協副秘書長屈建輝。他告訴記者,如果情人節之前未消費,餐廳卻不給退訂金是不合理的,消費者可以到消協申請調解。
屈建輝表示,在消費者提前交納了情人節大餐訂金,餐廳也告知了訂金不退的情況下,如果在2月14日之前因為有特殊情況不能如約去消費,這并沒有耽誤餐廳2月14日當天的營業,餐廳如不給退款,理由是不充分的。這類情況消協可以受理投訴并進行調解,不過,如果距離情人節太近,消費者預付的訂金也會有一定比例金額的損失。
此外,針對餐廳設置最低消費,包括北京市消協在內全國多家消費者維權單位都曾經指出這是霸王條款。
根據《消法》第二十四條,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據此,經營者不能設置“最低消費”,要求消費者支付最低消費額。
消協提示
消費要理性問清再預訂
綠滿家專家認為,餐飲行業競爭激烈,在情人節當天推出各種各樣的促銷手段無可厚非,但是要提前明示,尊重消費者的選擇權,遵守公平交易的原則,提供與市價相符的服務,服務不能縮水。
專家提醒消費者,情人節期間要理性消費,在預訂情人節大餐之前,要事先跟經營者把套餐標準、就餐時間、訂金能不能退等都詢問清楚再做選擇,最好有文字憑據或簽有協議,要留好消費憑證,索要發票,以便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