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今起豆制品不“穿衣”將禁售 轉基因大豆須注明
[摘要] 《深圳市豆制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若干規定》規定散裝豆制品不包裝不能銷售、使用轉基因大豆必須標注,該規定于8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也意味著豆腐、豆漿、豆腐干、油豆腐、干豆腐、腐竹、豆腐腦等豆制品將告別“裸奔”時代。 《深圳市豆制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散裝豆制品不包裝不能銷售、使用轉基因大豆必須標注,該規定于8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也意味著豆腐、豆漿、豆腐干、油豆腐、干豆腐、腐竹、豆腐腦等豆制品將告別“裸奔”時代。
深圳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深圳市食藥局”)7月31日表示,已要求各豆制品生產經營者要嚴格執行《規定》的相關要求,提高深圳豆制品質量安全水平。同時,歡迎和鼓勵廣大市民、消費者、豆制品從業人員、相關行業組織和媒體,積極舉報豆制品違法行為,共同推動深圳豆制品行業的健康快速發展。
散裝豆制品無包裝不能賣
根據《規定》,所有預包裝豆制品標識應符合預包裝食品標簽相關標準要求;除現制豆制品外,散裝豆制品應進行適當包裝,并附加標識,標識應當標注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貯存條件、生產者名稱、生產許可證號、大豆來源地(標明大豆產地的國別)等內容。
市食藥局相關人士表示,不允許“三無”豆制品在市場上出售。此外,使用農業部批準的轉基因大豆制作的豆制品須標明“轉基因”,并有字體大小要求,有關部門將會定期抽查。
根據規定,對于需低溫貯存的豆制品,生產者應當配備滿足生產需要、溫度在0℃—4℃之間的冷藏庫或冷藏設備,設有溫度、濕度監測裝置,并定期檢查和記錄。豆制品生產者和經營者應當按照產品標示的貯存條件貯存豆制品;運送時應當使用溫度低于10℃的密閉專用冷藏車或設施。
此外,《規定》還增加生產臺賬制度要求,細化了問題豆制品召回制度,加大對豆制品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明確規定餐飲單位現制的豆制品僅限在其經營場所內供消費者食用,并不得銷售給其他豆制品經營者等。
外地入深豆制品須符合深圳標準
此前市食藥局公布的數據顯示,深圳市豆腐供應總量約為每日大豆投入量200噸,本地獲證的28家企業每日大豆投入量約為100噸,其余100噸主要由東莞、惠州等周邊城市供應。也就是說,全市一半豆制品來自周邊城市。《規定》實施后,外地入深的豆制品同樣要符合“深圳標準”。
根據規定要求,豆制品經檢驗,不符合國家標準、特區技術規范和經備案的企業標準的,應當停止生產、不得銷售。豆制品須經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銷售。深圳市外生產的豆制品在本市銷售的,也應當符合本《規定》,并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和特區技術規范的要求。
來源:餐飲新聞網